髮夾+護手霜

  • 資料來源:文化發展及交流科

遺失物照片一、拾獲日期及地點:115年5月26日(二),後台區快換間。

二、領取方式:

(1)若民眾疑有相關遺失物品,請於本館開館時間(週二~週日9:00~17:00)致電服務台洽詢,連絡電話:03-9577440轉9。

(2)經電話確認為本人遺失物後,請攜帶身份證明文件至服務台認領。

三、遺失物品自拾獲日期起6個月內,若無人認領將視為廢棄物處理。